放弃社保协议无效。《社会保险法》第58条为强制性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放弃社保的协议无效。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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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事 & 劳动者 | 全生命周期社保合规 + 权益争议解决 | 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及最高法司法解释(2025.9.1生效)
V2.0 专业版• 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第10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第23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失业保险:《社会保险法》第44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法》第33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法》第53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社保登记:《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工伤保险:《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9条"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第10条"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可以"非"应当",为个人自愿)
• 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法》第23条同上,个人自愿参保
• 用工定义:《劳动合同法》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 参考:《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32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 劳务关系下,用人单位无法定社保缴纳义务
购买商业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防范工伤/意外伤害风险
注意:若退休返聘者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需按全日制标准缴纳五险
•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无法定社保缴纳义务
购买商业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部分地区(如广东)有实习生工伤保险专项政策
注意:若实习内容超出教学计划安排,具有从属性和持续性,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 工伤保险强制要求同非全日制劳动者(详见上方)
• 养老、医疗保险为个人自愿参保("可以"非"应当")
• 社保缴纳主体:《劳动合同法》第58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包括缴纳社会保险
• 缴纳义务:《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第4项"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 跨地区派遣:《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8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 工伤责任:《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0条"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 五险全部强制缴纳,标准同全日制劳动者
放弃社保协议无效。《社会保险法》第58条为强制性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放弃社保的协议无效。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重复参保问题由社保机构协调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6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用人单位仍需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8条要求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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