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甲方)与借款人(乙方)经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借款基本信息
1.1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1.2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_____。
1.3 借款用途:________。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不得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如乙方违约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并主张违约金。
1.4 借款利率:年利率____%。利息自借款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1.5 还款方式: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交付
2.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____个工作日内,通过________方式将借款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________。
2.2 乙方收款后应向甲方出具亲笔签名的收款确认书。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等均可作为借款交付的有效凭证。
第三条 还款与提前还款
3.1 乙方应按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2 乙方提前还款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担保条款(如适用)
4.1 担保人(丙方)自愿为乙方的本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乙方未按时足额还款,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丙方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保障出借人权益)
5.1 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任何一期款项的,自逾期之日起,除正常利息外,还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5.2 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全部借款立即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清偿全部剩余借款本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1)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任何一期款项超过15日的;
(2)乙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或发生其他可能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事件;
(3)乙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4)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5)乙方卷入重大诉讼、仲裁或被执行案件。
5.3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实现债权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鉴定费、差旅费、执行费等。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持____份,丙方持____份(如有),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各方确认在本协议中所填写的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填写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未能实际送达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