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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起诉状(模板)


民事起诉状

原告(债权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电话。 (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

被告(债务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电话。  (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上格式)

第三人(受益人/受让人):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具体到门牌号),联系电话。 (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上格式;若无第三人则删除本部分)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债务人)____于____年__月__日将____(具体财产,如“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XXXXXX”“XX公司XX%股权”“银行存款XX元”等)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价格:__元,市场公允价值:__元)转让给第三人(受益人/受让人)____的行为;

2.请求法院判令第三人(受益人/受让人)____将上述财产(或等值价款__元)返还给被告(债务人)______,或配合将该财产权利恢复至被告名下(如房产变更登记、股权回转登记等);

3.本案诉讼费用(含受理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成立且已届清偿期。

原告与被告系____(如“借款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关系”“侵权损害赔偿关系”等)。

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____合同》(合同编号:____),约定被告因____(事由)向原告借款/货款/赔偿款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还款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或明确约定“债务已到期”)。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____(如“支付借款”“交付货物”“垫付费用”等)义务,但被告未按约定偿还债务。

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欠原告本金____元、利息____元(如有,按约定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日),合计____元(大写:____)。

(注:需附证据如合同、转账凭证、欠条、对账单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及金额。)

二、被告在负有巨额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实施无偿/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损害原告债权实现。

____年__月__日,被告在明知自身对原告负有未清偿债务(可注明“原告曾于____年__月__日向被告催讨债务,被告明确表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与被告(或第三人)恶意串通,将名下____(具体财产信息,需列明:如房产需注明坐落、面积、不动产权证号;股权需注明公司名称、持股比例;车辆需注明车牌号、品牌型号等)以____方式(无偿转让/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处分给第三人。

【若为无偿转让:被告将上述财产无偿赠与/转让给第三人(无对价),未支付任何价款(可注明“第三人未支付合理对价,双方系亲属/关联关系”等,如“第三人为被告配偶/子女/公司高管”)。】

【若为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被告将上述财产以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而根据____(如“同期同类财产市场交易价格”“评估报告”“同类资产公开交易记录”等),该财产的市场公允价值为____元(需列明依据),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____%(通常司法实践中“明显不合理低价”指低于市场价70%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参考标准),明显损害债权人利益。】

(注:需附证据如不动产登记信息、股权转让协议、银行流水、评估报告、同类交易案例等证明财产价值及交易异常性。)

三、被告的行为符合《民法典》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定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情形):“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或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低价/高价情形):“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案中:

(1)被告对原告负有到期未清偿债务(事实已述),其处分财产的行为直接导致责任财产减少(如房产过户后无法执行、股权转移后丧失分红权等),严重损害原告债权实现;

(2)若为无偿转让,被告主观上具有逃避债务的恶意明显;若为低价转让,第三人作为交易相对方,应当知道该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可注明“第三人与被告系亲属/长期合作关系/未尽合理审查义务”等,推定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损害债权人利益);

(3)被告的处分行为发生在债务存续期间(或债务到期后),且未取得债权人(原告)同意。

四、原告依法享有撤销权且未超过法定除斥期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原告于____年__月__日通过____(如“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收到第三人通知”“调查发现”等)知悉被告的处分行为,截至起诉之日未超过一年;且被告的处分行为发生于____年__月__日,距今未超过五年,原告撤销权依法有效。

综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被告通过恶意处分财产逃避债务,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判如所请!

此致 ____人民法院(注:需明确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若涉及不动产则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起诉人(签名/盖章):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

1.起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则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债权债务关系证据(合同、借条、转账凭证、对账单等)。

3.债务未清偿证据(催款记录、欠条、欠款说明等)。

4.被告处分财产的证据(转让协议、过户登记信息、银行流水、评估报告等)。

5.财产价值证明(市场询价记录、同类交易案例、评估报告等)、。

6.原告知悉撤销事由的证据(查询记录、通知函等)。

7.其他证据材料(如证人证言、沟通录音等)。

8.证据目录(列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

9.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及律所公函。

(提示:起诉状需根据具体案情调整细节,建议委托律师审核证据链完整性。若涉及复杂财产关系或多方主体,需进一步梳理法律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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