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可能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判给父方?


离婚诉讼中,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可能判决随父方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4)父母双方协商同意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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