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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别人合股开公司前,是否一定要先签订“发起人协议”?


非常有必要。

1.在合股开公司之前签订发起人协议,像是一份初创公司的“婚前协议”,不浪漫但实用。通过坦诚沟通、签订清晰的协议,有利于建立起基于规则和透明度的信任关系。

2.发起人协议(即:公司设立协议/投资协议等),是由全体发起人签订的用于确定有关公司设立的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具有规范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各项行为的作用。如果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协议不是强制性义务;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则是强制性。

3.如果即将与他人合股开设公司, 发起人协议将成为公司顺利成立的保障,也是预防或解决设立环节问题的方案,圳坤弘正商业管理专家建议:

(1)不要拖延: 在准备投入资金、开始投入大量时间精力推进公司筹备前,甚至在各自开始辞职全职干之前,就要认真讨论并签署这份协议。

(2)坦诚沟通: 在签署前进行详尽讨论,把所有问题摊开讲明白,甚至可以激辩一番。 如果在争议发生前暴露分歧并予以解决的成本远低于日后的争吵甚至诉讼。

(3)根据具体情况(技术入股、资源价值等)定制协议条款,内容应尽量详尽。开公司的过程本来就需要相互磨合,理念差异若隐藏到后期爆发,伤害会成倍放大。

(4)协议的常见条款应当包括公司设立过程中各发起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便于发起人开展设立公司的活动,使得公司设立中的各项事务更加符合发起人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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