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1.不需要。如果公司的章程规定了股东转让股权需其他股东同意的,应按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2.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表述是“依据《公司法》处理”,则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可参考第84条处理: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2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果公司章程中的规定与《公司法》第84条的第1-3款规定不一致,公司可以举行股东会对章程进行修改,也可以继续沿用章程的规定,而不修改,均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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