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落在路上的物品导致别人发生交通事故,要赔偿吗?


1.如果别人的交通事故是由该遗落物品引起的,一般由遗落物品的物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道路管理人对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6条:

(1)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2)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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