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欠债,与另一方共有的房产会不会被执行?


会。

1.共有房产的现象比较常见,特别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2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当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执行偿债时,法院在通知房产共有人后,可以将房产进行拍卖处置,房产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2.当法院准备对共有房产进行处置时,共同共有人一般会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法院如果驳回异议,共同共有人将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如果支持异议,申请执行人将提出析产诉讼。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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