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超退休年龄入职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吗?


对于已超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与公司产生劳动纠纷时,是否应该当按照劳动合同关系进行处理和赔偿呢?

其实这个问题其争议焦点为:申请人与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当人员入职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此,人员与公司并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属于劳务关系,人员的各项诉请均是处于劳务关系期间,应为劳务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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