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如何发起临时股东会会议?


1.有限责任公司的定期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召开,如果要发起临时股东会会议,可以由下列人员召集: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3)监事会(如有)

2.如果是小股东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又需要保护自身利益,则可以采用如下任意一种方式:

(1)联合其他股东,使得合计持有的表决权比例达到10%(含),然后联合提议召开。

(2)影响部分有把握的董事,使得三分之一以上(含)的董事提议召开。

(3)如果公司有设置监事会,说服监事会提议召开。

3.如果小股东已具备上述条件,则需要采用下列方式执行:

(1)首次发出召集时,应当将董事会设定为接收人。

(2)召集形式可以是书面通知、书面提议书,也可以采用电子邮件。如果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时,应设定送达回执。

(3)召集通知应当明确表达提议人的意图和目的,说明召开股东会的原因和议程,明确要求董事会发出会议通知的截至日。

(4)如果董事会拒绝召集/召开临时会议,则向监事会发起提议。

(5)如果监事会也拒绝召集/召开临时会议,则可以直接发出会议通知,自行召集召开。

4.有效的会议提议应具备下列内容:

(1)要载明提议的原因,比如产业环境发生骤变、公司经营偏离预设轨道等等;

(2)要提出具有明确内容、具体项目、目标清晰的议案,如:转型到某产业、终止某项业务的运营、罢免某董事、公司清算、出售某子公司等。不要只有空洞的意愿没有具体要讨论的议题,如:考虑到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提议尽快召开股东会,商议公司的未来发展。

(3)要给出董事会/监事会反馈本提议的截至时间,避免其无限期拖延。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5 × 2 =

zh_CNZH_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