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对商业秘密侵权人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所需的条件是哪些?


权利人在向法院起诉侵权人之前,因“情况紧急”,若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权利人的其他损害,或者将会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简称“诉前行为保全”。该申请需要具备2个条件:

1.具有下列之一即属于“情况紧急”的情形:

(1)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即将被非法披露。

(2)诉争的商业秘密即将被非法处分。

(3)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在展销会等时效性较强的场合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

(4)其他需要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情况。

2.不申请保全将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1)侵权人的行为将会侵害权利人享有的商誉等权利且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

(2)侵权人的行为将会导致侵权行为难以控制且显著增加权利人损害。

(3)侵权人的侵害行为将会导致权利人的相关市场份额明显减少。

(4)对权利人造成其他难以弥补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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