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名下的银行卡成了“涉案账户”?


1.涉案账户,又称为“两卡名单”或“涉诈名单”,是指刑事案件中被怀疑用于接收、转移犯罪所得的账户,如诈骗案中诈骗分子收款的账户,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并纳入。纳入后银行和支付机构中止该账户所有业务。

2.符合下列条件的银行卡,可能被纳入涉案账户名单:

(1)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此银行卡属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作案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将主动将其列入电信诈骗“涉案账户名单”。

(2)银行收到异地公安发来的冻结函、或银行卡的交易触发银行预警系统,根据银行内部流程,将银行账户冻结信息主动上报给所在辖区的公安机关反诈中心,由公安机关审查是否存在涉案嫌疑,反诈中心根据银行上报的情况会将被冻的账户列入电信诈骗“涉案账户名单”。

(3)公安机关如果收到公安部下发的异地冻卡名单,或公安系统上收到冻卡信息,根据审核情况将被冻的账户列入电信诈骗“涉案账户名单”,例如:银行卡属于一级涉案卡(银行账户直接接收受害者汇入的诈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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