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机构有哪些?


1.公证处是法定提存机构,依据《提存公证规则》办理提存事宜。

2.”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就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当事人办理提存公证,应向债务履行地的公证处申请。

3.公证处提存的物品只限于:货币、有价证券、票据、提单、权利证书、贵重物品及其它适宜提存的物品。

4.提存人应在交付提存标的物的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1)提存书。提存书上应载明提存人姓名(名称)、提存物的名称、种类、数量以及债权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内容。

(2)债务证据。证明其所提存之物确系所负债务的标的物。

(3)债权人受领迟延或不能确定以致自己无法向债权人清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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