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前要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1)结婚证;

(2)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准备“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3)属于再婚的情况要离婚,准备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政府机构的证明;

(4)对方如果下落不明,准备“下落不明时间”的证明及“情况说明”;

(5)如果对方或你们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6)对方有智力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书、病例本、开药单、付款发票等证据;

(7)对方被判刑的,准备法院判决书、通知书和服刑地点等相关的文件;

(8)婚后感情情况说明及事实依据。如:伤情检查单、报警回执、受伤照片;

(9)对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10)子女的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教育情况;

(11)如果有养子女、继子女,同样需要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有关说明;

(12)如果要求抚养子女,要准备有利子女生活、教育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

(13)要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如:双方工资条、对方的收入证据;

(14)要分割的房产、汽车、电器、金银首饰等财产名称、数量、价格(值)的证明。如:购买发票;

(15)婚前财产证明。如:婚前协议、公证书;

(16)储蓄理财、股票基金、保险投资、公司股权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7)自己所知的家庭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的情况说明。如:婚前债权协议、婚后的个人债债务;

(18)当前房产情况证据;如:房产证、每月还款流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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