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房产的流程有哪些?


司法拍卖房产,是将被执行人的房屋变现以偿还债务的一种执行方式,通常分为一拍、二拍和变卖三个阶段。

1.司法拍卖房产的基本流程:

(1)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根据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符合执行条件,出具查封裁定书,查封房产。

(2)法院出具腾房公告、送达责令履行通知书、评估通知书。

(3)法院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通常是委托不少于3家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包括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

(4)法院在网络拍卖平台上进行房产拍卖,通常是在淘宝网和京东网。

(5)第一轮房产拍卖。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确定价格处置参考价的70%。

(6)如果流拍,则进行第二轮房产拍卖。第二次起拍价不低于第一次起拍价的80%。

(7)如果第二轮流拍后,法院询问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是否接受以物抵债,如果接受就直接制作并送达以物抵债裁定,自收到以物抵债裁定书,标的物的所有权就归申请执行人。

(8)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不同意以物抵债,法院应当于网拍二拍流拍之日起15日内发布网络司法变卖公告,开始房产变卖程序。变卖的价格一般和二拍的价格一致,变卖的时间长达60天。

(9)房产未变卖成功,法院将终止本次执行。

2.依据《最高法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90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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