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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应准备哪些文件?


1.申请强制执行应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2年内使用,超过此期限如果没有时效中断或中止的理由,可能丧失权利,具体时间可参考下列说明:

(1)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则从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如果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则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分别计算。

(3)如果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间,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在向法院提交申请前,权利人通常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公司盖章或个人签名)。

(2)生效判决书的原件, 如果根据仲裁书、调解书申请执行,应提供仲裁机构的送达证明或生效材料。

(3)申请人证件,如: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如果委托了律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用律所的模版。

(5)申请人的收款账户确认书,用法院的模板。

(6)申请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用法院的模板。

(7)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如:被执行人的房产(坐落位置、产权证号等)、机动车(车牌号、存放地点)、银行账户(开户行、账号)、微信号、支付宝、持有的公司股份等。具体情况需与法院沟通,明确要求后主动收集,主动提交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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