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民事案件再审的时间有限定吗?


有。

1.申请再审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2.通常情况下,再审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3.如果有《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1项、第3项、第12项、第13项规定的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并且应当提供材料对何时知晓上述再审事由进行说明:

(1)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3)据以做出原判决的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如果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通常会被法院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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