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务和解协议?


1.债务和解协议,是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达成的和解协议。该协议是执行当事人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行为。

2.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变更执行义务主体。被执行人以外的第三人自愿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义务,经协商一致并由申请执行人同意,可以协议变更其为新的执行义务人。

(2)部分债权的豁免。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债权人放弃了部分债权。

(3)履行期限的宽延。债权人放弃期限利益,允许执行义务人对全部债务或部分债务的履行期限延长。

(4)履行方式的变更。当事人可以约定以物抵债,或约定以其他如债权转股权等更为简便的方式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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