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人无章”?


有人无章,指的是合同书上虽然有代企业缔约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的签名,签名人也确有代表权或代理权,合同也体现企业的真实签约意思,但未加盖公章。

1.依据《最高法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合同系以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但是仅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而未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相对人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订立合同时未超越权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但是,当事人约定以加盖印章作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除外

2.预防“有人无章”出现不利后果,圳坤弘正建议采用如下方法:

(1)企业在签约前,应确认合同相对方资格、核实签约人的身份和权限,并留存审查过程的证据。

(2)企业在签约时,应明确合同成立条件是否另有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以加盖公章作为合同成立条件,应在收到加盖公章的合同后再开始履行合同。

(3)企业应选派可信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对于离职高管或涉及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应收回企业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并告知潜在的交易方和业务方。

(4)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加盖公章作为合同成立条件,减少由于“有人无章”导致的情况发生。

标签: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13 + 20 =

wpChatIcon
zh_CNZH_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