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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人公司?


1.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2024年《公司法》将“一人有限公司”改称为“一个股东的公司”,即: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

2.依据《公司法》:

(1)第42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第60条,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3)第92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一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4)第112条,本法第60条关于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的规定,适用于只有一个股东的股份有限公司。

3.一人公司有以下特点:

(1)优势:

  • 单一股东全权掌控公司,无需股东会决议流程,可快速响应市场变化,适应灵活经营需求
  •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的情况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 不会被内部股东纠纷烦扰,治理结构简化,能降低协调成本
  • 核心决策与商业秘密不易泄露,有利于保护竞争优势

(2)劣势:在第三人主张一人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混同时,采用法人人格滥用推定的方式,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股东承担举证责任

4.圳坤弘正法律专家提醒:一人公司适合追求高效控制、资金充足且具备风控能力的经营者,但需关注治理缺陷与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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