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指个人或者单位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1.公安立案标准:

(1)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600万万元以下,虚报数额占其应缴出资数额60%以上的;

(2)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超过600万元,虚报数额占其应缴出资数额30%以上的;

(3)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 2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 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的;
  • 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2.法律责任:

(1)依据《刑法》第158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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