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直诉?


1.刑事直诉是指案件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公安机关认为情节轻微而采取取保候审,公安在侦查完毕后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一般分为2种情况:

(1)公安按程序提请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审查之后认为没有逮捕必要决定“不予逮捕”,公安自行决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公检两机关经过事先协商,依据规范性文件,对符合直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不经提请批捕程序而直接将其移送起诉。

2.直诉案件必须经过公安的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3个阶段,但未经过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

3.直诉案件大多属于下列条件:

(1)案情简单,情节轻微。

(2)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危害程度不大。

(3)不需要羁押,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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