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8周岁以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人。

2.依据《民法典》第20条、第21条: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6 + 5 =

zh_CNZH_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