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1.依据《刑法》第253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主观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会侵犯他人的信息权益,但仍然实施该行为。犯罪主体包括个人(年满16周岁)或单位,如果是单位犯罪,将处罚金并追究责任人。

(2)客观行为是非法获取,即:通过窃取、收买、交换或利用职务便利收集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或出售个人信息,包括在网络上公开信息。

(3)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 “出售”,是指将自己掌握的公民信息卖给他人,自己从中牟利的行为。
  • “提供”,是指将自己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的行为。比如:快递员将自己揽件时记录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广告公司。
  • “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大量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多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数额较大,以及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使用后,给公民造成了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到公民个人的正常生活等情况。比如:财产信息≥50条,违法所得≥5000元。

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分为:

(1)一般情节: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加重处罚:履职或提供服务中获得的个人信息被非法出售的,从重处罚。

4.具体认定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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