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骗取出口退税罪?


1.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欺骗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2.依据《刑法》第204条:

(1)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20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5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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