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仲裁反申请?


“反申请”的说法,来源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36条,指仲裁受理后,被申请人在答辩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以申请人为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反申请的请求应与原仲裁请求在事实和法律上有关联性,目的在于抵消原仲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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