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之后,还有一个重要步骤: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的主要作用是:确认伤残等级,判定能获得什么程度的工伤赔偿金,包括各类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有2个方面:1个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另1个是“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劳动功能障碍程度”指的就是“伤残程度”;根据国家标准(GB/T16180-2014),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判定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1. 进食:完全不能自主进食,需依赖他人帮助。

2. 翻身:不能自主翻身。

3. 大、小便: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依靠他人帮助。

4. 穿衣、洗漱: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5. 自主行动:不能自主走动。

上面5项全部需要护理的,属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上面5项中3-4项需要护理的,属于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上面5项中1-2项需要护理的,属于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因此,伤残等级分为10级,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补偿标准,1级最严重(比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补偿金也最高;10级相对较轻(比如:只是轻微影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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