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


1.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本身不存在主观过错,但由于某些外部环境或劳动者自身的客观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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