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1.依据《刑法》第287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任一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2.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刑期: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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