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7条的规定,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交通肇事罪,将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3人以上。

(3)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

(4)如果交通事故中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1人以上重伤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
  •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
  •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 严重超载驾驶。
  •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2.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交通肇事罪,将会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6人以上。

(3)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3.如果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第1项规定情形之一,将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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