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会导致缴社保无效?


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因此,如果个人处于在职状态就不能停缴社保。但下列情况除外:

1.社保已经缴满15年以上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

此种情况下,即使继续缴费也不能多领退休金,除非与就职单位协商并办理延迟退休手续,才能继续缴纳社保。

2.社保重复交纳。分为2种情况:

(1)同时参加了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2)在不同地区重复参保同类保险,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3.退休返聘人员。

如果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继续用工,是否按劳动关系处理因地区而异,应以当地劳动部门的说法为准。

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或医保缴费年限不足,需要延长缴费的员工,企业除了要办理社保减员外,还应提醒员工以个人名义向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申请继续参保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以免影响养老保险或者医保保险。

4.实习生。

由于实习生不属于“独立劳动人群”,不能和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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