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商业秘密侵权责任赔偿数额的方式有哪些?


有3种计算赔偿数额的方法:

1.权利人可以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主张赔偿数额,“实际损失”可参照“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确定。若“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主张赔偿数额。

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侵权获利”均难以确定的,可请求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给予500万元以下的赔偿。

如果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侵权获利”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数额上限的,可以在“法定赔偿”限额以上计算需赔偿的数额。

2.权利人也可以直接主张适用“法定赔偿”,可举证证明其商业秘密的性质、商业价值、研究开发成本、创新程度、能带来的竞争优势,以及侵权人的主观故意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后果程度等事实。

3.权利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第3款规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原告可以主张适用惩罚性赔偿。

若权利人请求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应当明确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基数确定方法及计算方式、倍数及赔偿总额,并提供相应证据。如果权利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明确请求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基数确定方法、倍数,或主张的赔偿总额将导致惩罚性赔偿无法适用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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