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签署担保合同的信息,是否需要披露?


需要。

1.根据《证券法》第80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2条,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只要进行合规担保,都应进行公告披露。

2.依据《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9条、《九民纪要》第22条,相对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发生效力,并由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3.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法律后果,包括下列内容:

(1)如果披露了与相对人拟订立的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为谁担保、担保金额多少等,则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就会发生效力。

(2)如果担保事项虽然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但上市公司没有公开披露,相对人与上市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上市公司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3)相对人根据公开披露的担保信息订立的担保合同,对公司发生效力;如果相对人没有根据公开披露的担保信息订立的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不发生效力。

4.如果上市公司没有披露相关担保事项,相对人就不应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如果此时相对人执意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其后果和责任由相对人完全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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