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如何计算?

1.依据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4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1)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x6月。

(2)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各省市每年公布更新内容为标准。

2.丧葬费使用的是职工月平均工资,与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被扶养人生活费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不同的标准。

3.奔丧费,即:家属在处理丧葬时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

(1)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可能不被支持。具体参考各地法院的判例。

(2)可依照《民法典》第1181条第2款“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的规定,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3)各地区不同的奔丧费计算标准,一般为:奔丧费≤5人x 5日。

4.丧葬费及奔丧费的证据包括:受害人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奔丧相关票据(包括车票、住宿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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