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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的对股东会会议进行记录?


1.股东会会议记录的人员签名要求,包括:

(1)会议记录人员,如:董事会秘书。

(2)会议主持人、股东、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如: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等。

2.股东会会议,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

(2)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姓名。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4)每个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表决结果。

(5)股东的质询意见、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议案说明等。

(6)计票人及监票人姓名、会议见证律师姓名及所属单位;

(7)其他内容,例如:公司章程规定等。

3.股东会会议记录的相关附件,包括: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股东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线上视频录像、其它与会议进行及表决有关的资料等。会议记录及附件应一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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