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对方的商业秘密不符合法定条件?


若要主张对方的商业秘密不符合商业秘密法定条件,可从以下角度进行举证:

1.相关信息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已为公众所知悉。比如:

(1)该信息在所属领域属于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的;

(2)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通过观察上市产品即可直接获得的;

(3)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的,包括文献资料、宣传材料、网页等;

(4)该信息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的;

(5)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该信息的

2.商业秘密权利人未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比如:可以通过所涉信息及其载体的性质、所涉信息的商业价值、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保密措施与商业秘密价值相对应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保密意愿、保密措施无效的鉴定意见或评估报告等方面进行举证。

3.相关信息没有相应的商业价值。

4.相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法定条件的其他情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7 + 17 =

wpChatIcon
zh_CNZH_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