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1.调查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

(1)申请人(起诉方)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尽最大可能摸清被申请人(被起诉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产、车辆、股权、股票、债券、银行账号、存款、股票、支付宝、微信等。

(2)有明确的财产时,法院才会受理诉讼保全申请。

2.准备所需的担保财产。

(1)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多少金额的财产就需要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可以是现金、存款、车辆、房屋等,具体按法院实际要求而定。

(2)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3.向法院提交申请。

(1)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其他需要的事项。

(2)提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民事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合同、货款欠付单据等。

(3)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担保人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提交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

(5)提交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担保书。

(6)提交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4.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通常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一旦法院裁定受理后,就会立即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相应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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