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保密性”,即:权利人对其所主张的商业信息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如何判断是否才去呢相应的“保密措施”,可参考以下内容分析:

1. 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

保密措施分为“文本保密措施”和“物理保密措施”。文本保密措施可包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专门的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书、公司规章制度中有关的保密条款等;物理保密措施主要有对特定场所的限制访问或人员接触、对特定的计算机设备、软件系统及其存储的信息采取了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访问、存储、复制等措施。

2. 权利人采取的保密措施是否合理。

“合理”是指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保密措施。基于司法解释有关保密措施的规定,以及加强对商业秘密权利人保护的司法政策,对合理保密措施的把握标准上,司法机关基本是从宽的态度。但权利人如果在合同的保密约定中如果对需要保密的信息约定不明,或者约定保密的信息与权利人主张的商业秘密不具有直接关联的,以及权利人在内部文件、规章制度中没有规定保密义务或采取保密措施,则可能会属于“保密措施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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