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的担保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1.《公司法》已对公司担保设置了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法定限制,剥夺了法定代表人就公司担保的任意性权限。因此,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担保行为必须符合章程规定,只有在公司依据章程就担保作出决议的前提下才具有相应的权限(即特别授权)。

2.外部交易人在实施担保交易前必须取得对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如果外部交易人“盲目”相信对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订立担保合同的代表权,将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

3.依据《公司法》第15条: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

(2)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4)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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