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召开股东会,能否直接签署决议文件?


能。

依据《公司法》规定:“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因此,如果不召开股东会,可以以签订书面文件的形式做出股东会决定。但有2个前提条件:

(1)全体股东均同意,无论持股比例大小,没有任何一个股东不同意;

(2)所有的股东均必须亲自在书面决议文件上签字、盖章。如果是代签,则股东代表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书 ;全部股东都要签,不能遗漏任何一个股东。

如果公司股东之间产生了矛盾,股东之间就某些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公司股东数量较多,最好还是采取召开股东会的形式。因为,在采取正式流程召开股东会后,即使有部分股东不同意公司的决议事项。除了《公司法》或《公司章程》明确需要有股东比例股东出席,固定比例股东同意的事项外,其他事项过半数通过即可。一旦通过,则对全体股东均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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