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的误工费证据有哪些?


一.常见的误工费证据如下: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误工时间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的误工期限。

2.如果伤者有固定收入,可由所在单位出具因误工导致的“减少收入证明”,其减少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等。同时应提供: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伤者的工资银行流水/劳动合同/工作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等。

3.如果伤者没有固定收入,伤害发生前从事某种雇佣劳动,比如:送水工、家政服务人员等,提交街道办或乡镇政府的证明。如果伤者无劳动能力且无劳动收入,将无法获得误工费赔偿。

4.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等。

二.误工费的证据要求:

1.误工费赔偿只适用伤者本人,不赔偿其护理人员(如:配偶等)发生的误工费。无需提供护理人员的误工费证据。

2.误工费赔偿限制在伤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而不是固定收入。如果受伤后,所在单位没有扣发或者只是部分扣发收入,将不会获赔。

3.伤者申报实际减少的固定收入,要提供劳动合同及工资领取证明(超过个人所得税始征起点的,还应提供完税证明)。如果是公司老板,需提供法人证明及纳税证明、收入减少的证明。

4.如果伤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与实际收入相差较大,可申请法院向税务机关或者社保局调查取证。

5.伤者如果是退休人员且不能提供收入减少证明,将不会获赔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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