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单能否成为执行财产?


能。

1.被执行人的人身保险单,通常都具有现金价值,有明显的财产属性,其中的寿险还具有储蓄性和有价性,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被执行人作为投保人可以获取利息等收入,还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其他财产权”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而人身保险单则属于其他财产权。

3.因此,当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执行时,法院当然可以向保险公司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保险公司配合法院对被执行人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单进行冻结、扣划。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2 × 3 =

wpChatIcon
zh_CNZH_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