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费用由谁承担?


由被执行人承担。

1.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0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38条,本办法第10条第(1)项、第(8)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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