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可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54条:

(1)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2)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3)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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