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未成年子女将无法完全继承父母的遗产?


1.如果未成年子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或者母亲先于外公外婆去世,且父亲(或母亲)没有共同留下遗嘱,明确父母个人和共同财产完全由独生子女继承,则爷爷奶奶可以参与继承父亲的份额、或外公外婆可以参与继承母亲的份额。因此,该未成年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的所有遗产。

2.依据《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5)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6)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在实务中,即便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放弃继承,但因为老人年龄较大或属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叔伯姑婶、舅姨等阻拦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导致无法办理放弃“继承公证”。因此,父母要想将其全部遗产留给未成年子女继承,应通过订立遗嘱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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