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易即使双方愿意也无效?

1.商业交易等民事行为,如果属于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双方愿意也属于无效。比如:购买捡来的手机。

2.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将家庭财产立遗嘱赠与情妇。

3.基于恶意目的相互串通,损害别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对于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民事行为,按照《民法典》规定: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即便是交易完成,那也要回归最初的状态:获得的财产/物品返还原主;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则按价值补偿。

另外,如果无效的原因是一方过错造成的,则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各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各自的责任。

如果部分民事行为无效则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也就是: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20 − 17 =

zh_CNZH_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