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物不属于彩礼?


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

(1)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

(2)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

(3)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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