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对外转移的财产申请,外汇局不予受理?


依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外汇局对下列情况的财产对外转移不受理:

(1)司法、监察等部门依法限制对外转移的财产的对外转移申请。

(2)涉及国内刑事、民事诉讼案件的财产对外转移申请,案件未审结前。

(3)涉及国内刑事、民事案件人员的近亲属申请对外转移财产,未提供案件管辖机关出具的该财产与案件无关的证明。

(4)法律规定不得对外转移的财产、不能证明合法来源财产的对外转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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