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法三原则?

民法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3个原则:首先是“自愿原则”,其次是“公平原则”,再次是“诚信原则”。

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事活动除了不得违反法律,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解决国内的民事纠纷中,先依照国内法律,如果法律上没有规定,可以适用“习惯”,但是如果按照“习惯”来处理的时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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