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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委托告知书(模版)


尊敬的( 委托人姓名 ):

感谢您委托( 律师事务所全称)的律师承办(具体的诉讼案由名称),我们将尽心尽力、依法依规为您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相关工作内容,本告知书内容如下:

1.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未达到目的、败诉等。请在签订委托合同前,综合考虑律师提示的法律风险,并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的心理预期及经济负担能力,诉讼结果由您自行承担。

2.您有权利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和决策,律所及承办律师有权拒绝您提出的非法要求。

3.您的委托合同由您亲笔签名后再由本律所加盖公章方可生效。请注意:您应与本律所而非律师个人签订委托合同。您支付律师代理费后,本律所向您出具正式发票。

4.承办律师无权私自收案、收费,无权向您做出任何有关诉讼结果的承诺,即使承诺也属无效。

5.您应提供真实的案件事实,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只作为参考。

6.遇有下列情况,律所不予退费:

(1)您同时委托嘞其他律所的律师代理本案。

(2)承办律师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您以结果不理想或代理费用过高为由要求退费。

(3)承办律师已经做好诉讼准备工作,您作出了撤诉决定。

(4)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承办律师的原因,您无故终止合同。

7.律师代理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保全费、交通费、公证费等,如果您以“包干方式”包含在代理费之内,在支付到律所后,由律所向您出具发票;如果您以“实报实销方式”,请预付(具体金额),之后由承办律师向您提供实际支出凭证进行核销。无论采取何种交纳方式,请您主动索取发票或其他正式收费凭证。

8. 证据原件由您自行保管,如果承办律师收取了证据原件,请您向承办律师索要证据清单签收凭据。

9.以下情况可能导致您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且本律所有权向您追究责任:

(1)您向承办律师个人支付代理费,未索要正式发票。

(2)您委托的事项违法。

(3)您的陈述与事实不符,或您提供了虚假证据材料。

(4)您违反相关的保密约定、擅自公开了应予保密的事项。

10.您对本案的任何疑问,请联络承办律师。如果您发现有关承办律师的违规行为,请向本律所投诉(律所投诉电话)。

请您确认:(抄写内容:我已了解本告知书的内容)。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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